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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五行学说-中医学的哲学基础  康宸堂中医正骨养生>中医基础>中医学的哲学基础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五行相生与相克、五行制化与胜复、五行相乘与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个方面。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克是指五行间存在着动态有序的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五行的制化和胜复,是指五行系统中具有的自我调节机制。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与制化胜复的关系,从而维持五行结构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促进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与母子相及是五行之间异常的生克变化,主要用于阐释某些异常的气候变化和人体的病理变化。
    (一)五行相生与相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因此,五行相生,实际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子行的资生、促进和助长。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木为火之“母”;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土为火之“子”。木与火是母子关系,火与土也是母子关系(图1-3)。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为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图1-3)。

    (二)五行制化与胜复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维持平衡协调,推动事物间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
    五行制化,源于《素问·六微旨大论》“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之论,属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事物间的正常协调关系。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维持事物间的平衡协调,促进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故明·张介宾《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五行制化的规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发展。具体地说,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环往复(图1-3)。
  2.五行胜复
  五行胜复,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胜气),则引起其所不胜(即复气)的报复性制约,从而使五行之间复归于协调和稳定。
  五行胜复,属五行之间按相克规律的自我调节。胜气的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五行中一行的太过,即绝对亢盛;二是由于五行中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胜的相对偏盛。复气则是因为胜气的出现而产生,即先出现胜气,而后有复气产生,以对胜气进行“报复”,使胜气复平。复气即胜气的所不胜:若胜气为木,则复气为金;胜气为火,则复气为水;胜气为土,则复气为木;胜气为金,则复气为火;胜气为水,则复气为土。
  五行胜复的规律是:“有胜则复”。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绝对亢盛或相对亢盛),则按相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胜(即复气)旺盛,以制约该行的亢盛,使之复归于常。如以木行亢盛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则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则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则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此处木行偏亢为胜气,而金行旺盛为复气,金行旺盛是对木行亢盛的报复。余四行的胜复依此类推(图1-4)。
  

                 图1-4 五行胜复示意图

    五行胜复,又称“子复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为胜气;其所不胜,是为复气,又恰为其所胜之子。复气之母受胜气所害,复气制约胜气,为母复仇,故称“子复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为胜气,金行旺盛为复气;土为木之所胜,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则为子复母仇。通过胜复调节机制,五行系统在局部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下,自行调节以维持其整体的协调平衡。

    (三)五行相乘与相侮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又称“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图1-5)。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导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胜行的虚弱,从而导致五行之间的协调关系失常。如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克土,土为木之所胜。若木气过于亢盛,对土克制太过,可致土的不足。这种由于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称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显虚弱。仍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制约土,若土气不足,木虽然处于正常水平,土仍难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虚侵袭,使土更加虚弱。这种由于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称为“土虚木乘”。
    相乘与相克虽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相克是正常情况下五行之间的制约关系,相乘则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制约现象。在人体,相克表示生理现象,相乘表示病理变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图1-5)。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行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现“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现象,这种现象称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胜行的“反克”。如正常情况下,金克木,木克土,但当木过度虚弱时,则不仅金来乘木,而且土也会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这种现象,称为“木虚土侮”。
    总之,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度的克制,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例如:木过强时,木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与相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这是对五行相乘与相侮产生的原因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很好说明。
 
   (四)五行的母子相及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情况,皆属于五行之间相生关系异常的变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规律是:母行虚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终致母子两行皆不足。例如: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导致木亦虚弱,终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到其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规律有两种: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结果是子母两行皆亢盛,一般称为“子病犯母”。如火旺导致木亢,终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终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称为“子盗母气”。如木不足导致水枯,终至木水皆不足。


 (来源:康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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