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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病原理-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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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病原理-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发病
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
影响发病的因素很多,但可归纳为环境因素、体质因素和精神状态三个方面。
(一)环境与发病
环境,指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而言,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地域因素、生活工作环境等。人与自然和社会环境息息相关,若这种“天人相应”的关系一旦破坏,则会出现病理反映。
1.气候因素
四时气候的异常变化,是孳生和传播邪气,导致疾病发生的条件,故易形成季节性的多发病。如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感寒等。特别是反常的气候,如久旱、水涝、暴热暴冷,既可伤及人体正气,又可促成疠气病邪的传播,形成瘟疫流行。如麻疹、水痘、猩红热(烂喉丹痧)等多在冬春季发生和流行。另外,随四季变化不同,人体阴阳之气的盛衰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同的季节,可出现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
2.地域因素
不同地域,其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生活习俗各有所不同,均可影响人群的生理特点和疾病的发生,易致地域性的多发病和常见病。如北方多寒病,南方多热病或湿热病。某些山区,人群中易患地方性甲状腺肿等。另外,有些人易地而居,或异域旅行,每致机体的抵抗力下降,易发病,初期常有“水土不服”的表现。
3.生活工作环境
生活和工作环境的不良,亦可成为疾病发生的因素而致病。如工作环境中的废气、废液、废渣、噪声,均可成为直接的致病因素,造成某些严重的疾病,或急性、慢性中毒。生活居住条件差,阴暗潮湿、空气秽浊、蚊蝇孳生等,也是导致疾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4.社会环境
人在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经济状况、文化程度、家庭情况、境遇变迁和人际关系等,亦与疾病的发生有一定的联系。各种社会因素,均能影响人的情志活动,若自行不能调节与之适应,则可促使罹病或成为某些疾病的诱发因素。《素问·疏五过论》所说的“尝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暴苦暴乐,始乐后苦,皆伤精气”,就明确指出社会因素与疾病的关系。
(二)体质与发病
中医学的发病观认为,正气在发病过程中具有主导作用,而作为反映正气盛衰特点的体质,往往会影响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体质在发病中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1.决定发病倾向
体质是正气盛衰的体现,因而决定着发病的倾向。一般来讲,体质强盛,则抗病力亦强,不易感邪发病;或虽被内外邪气所扰,病后易趋实证。体质弱,则易感邪发病,发病后易趋虚实夹杂证,或虚证。《灵枢·五变》说:“肉不坚,腠理疏,则善病风。”“五脏柔弱者,善病消瘅。”说明不同的体质类型,其发病具有倾向性。
2.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
不同的体质,精气阴阳盛衰有别,对某种病邪具有不同的易感性,对某些疾病具有不同的易发性。阳虚之体,每易感受寒邪;阴虚之质,每易感受热邪。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且又生机蓬勃,发育迅速,故易感外邪,或伤饮食或感邪后易热化生风,或易患生长发育障碍之疾。年高之人,脏气已亏,精血不足,抗病力、调节力、康复力均已下降,易感外邪而发病,其病证易形成虚实夹杂证,或虚证,并多迁延难愈。女性以血为本,具有经、带、胎、产的生理变化,对发病也有一定影响,易病肝郁、血虚、血瘀;男子以精气为本,易患肾精肾气亏虚之疾。肥人或痰湿内盛之体,易感寒湿之邪,易患眩晕、中风之疾;瘦人或阴虚之质,易感燥热之邪,易患肺痨咳嗽诸疾。
3.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候类型
感受相同的病邪,因个体体质不同,可表现出不同的证候类型。如同感风寒之邪,卫气盛者,易形成表实证;卫气虚者,易为表虚证或虚实夹杂证。同感湿邪,阳盛之体易热化形成湿热证;阳虚者又易寒化为寒湿证。反之,若体质相同,虽感受不同的病邪,也可表现出相同的证候类型。如阳热体质无论感受热邪或寒邪,都可表现出热性的证候。
(三)精神状态与发病
精神状态能影响内环境的协调平衡,故能影响发病。精神状态好,情志舒畅,气机通畅,气血调和,脏腑功能旺盛,则正气强盛,邪气难以入侵,或虽受邪也易祛除。《素问·上古天真论》说:“恬★惔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气从以顺。”若情志不舒,则致气机逆乱,气血不调,脏腑功能失常而发病。所以,调摄精神,可以使内环境协调平衡,从而减少和预防疾病的发生。情志变化与疾病发生的关系具体表现为:①突然强烈的情志刺激可扰乱气机、伤及内脏而致疾病突发。如临床中常见的突发性的胸痹心痛、中风病等,可因强烈的情志刺激而诱发。②长期持续性的精神刺激,如悲哀、忧愁、思虑过度易致气机郁滞或逆乱而缓慢发病,可引起消渴、胃脘痛、★癥积等病的发生。
此外,遗传因素对发病也有一定的影响,因遗传因素不但可形成遗传病,也可影响人的体质状态而与发病有关。
(来源:
康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