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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其他病因-医过 - 病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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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其他病因-医过
四、医过
医过,也称“医源性致病因素”,是指由于医生的过失而导致病情加重或变生他疾的一类致病因素。医源性因素涉及面很广,可以说医生接触病人整个过程中的言行举止,都有可能产生正反两方面的效应。前所论述的“药邪”之中,部分就与医生的失误有关。《内经》对此早有认识,并著有《疏五过论》、《徵四失论》等专篇进行剖析,后世医家也十分注重。
(一)医过的形成
1.言行不当
医生言语亲切,行为得体,态度和蔼,可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有利于患者病情的缓解。如果说话不注意场合,或语言粗鲁,态度生硬,则会对病人产生不良影响。如把应该为病人或对病人保密的病情,草率地张扬扩散,会给患者造成更大的痛苦,甚至引起严重后果。医生的举止鲁莽,行为不端,也会给病人带来不信任感,甚至不良刺激,有时可因此而加重病情或拒绝治疗。
2.处方草率
诊治时漫不经心,“相对斯须,便处汤药;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伤寒卒病论集·序》)等草率马虎行为,包括处方用字,故意用别名、僻名,字迹潦草等,均可产生不利影响。轻者患者在疑惑不信任状态下服用,不利于治疗,或处方药味难辨而耽误时间;重则可贻误治疗,甚至错发药物而致不测。鉴于处方用字关系重大,故清·唐大烈《吴医汇讲》中专列“书方宜人共识说”,呼吁医界同道,“凡书方案,字期清爽,药期共晓”。
3.诊治失误
医生诊察有失,辨证失准,以致用药失误,或手法操作不当,是重要的医源性致病因素。其中,常见的如用药时“虚虚”、“实实”,寒热不辨,补泻误投;针刺时刺伤重要脏器,导致气胸,或断针体内;以及推拿时用力过大或不当,引起筋脉损伤,甚或骨折等等。
(二)医过的致病特点
1.易致情志异常波动
医生言行不当或诊治草率,极易引起患者的不信任,甚至是情志异常波动,或是患者拒绝治疗,或是导致气血紊乱而使病情更为复杂。
2.加重病情,变生他疾
医生言行不当,处方草率,或是诊治失误,均可贻误治疗,加重病情,甚至变生他疾。
(来源:
康宸堂)